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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资产管理制度内容_景区资产管理制度内容怎么写

tamoadmin 2024-08-17
1.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的协会章程2.峨眉山管理委员会是干什么的啊?3.智慧景区的建设规范4.业内探讨:邳州如何创新景区管理体制5.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内设机构酒

1.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的协会章程

2.峨眉山管理委员会是干什么的啊?

3.智慧景区的建设规范

4.业内探讨:邳州如何创新景区管理体制

5.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景区资产管理制度内容_景区资产管理制度内容怎么写

酒店管理是对酒店的人员、硬件设备、服务、营销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从而更加有效地提高酒店的效益。酒店管理基本的概括如下:

1.资产管理:设施、设备、服务标准。

2.管理:未来一段时间内做什么?谁去做?如何去做?如:不能失火了才去建立完善防火系统和制度。

3.组织管理:对酒店承担的任务在全体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进行管理。如岗位设置、规章制度。

4.人事管理:员工数量、培训日常管理、工资评估、考核奖惩、晋升、辞退等管理。

5.沟通管理:处理信息、沟通上下级、同级、上级的理解、支持与帮助。

6.协同管理:及时发现和分析多种冲突的性质、类型,并选择正确的方法解决。

7.预算与财务管理:减少支出,增加利润。

8.经营管理:酒店的投资与经营形成的选择,产品、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方式和广告。以成本最小而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扩展资料

酒店管理,是全球十大热门行业之一,高级酒店管理人才在全球都是一直很紧缺的。近年来,在国际人才市场上,酒店管理人才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随着2008北京奥运会成功的举办,以及2010上海世博会和越来越多的国际大型活动在中国举行,中国对旅游、酒店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大。

全世界已有17个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在上海投资或管理高星级酒店,酒店行业在不断扩充,对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每年都需要数以千计的国际化酒店管理人才,高级酒店管理人才也已成为国内职场上热门的高薪阶层。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酒店管理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的协会章程

没有土地产权,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无法计入无形资产,你的景区景观应该计入到固定资产科目,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根据固定资产的概念,你的景区景观可以放入固定资产其他里计提折旧,达到可使用状态,也就是对外可开房后开始计提折旧。入到长期待摊费用感觉不太合适。

峨眉山管理委员会是干什么的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为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英文名“China Association of National Parks and Scenic Sites。

第二条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是以国家相关部门审定命名的、全国各级风景名胜区为主体和有关单位与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行业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为风景名胜行业发展服务,为会员服务。要坚定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形势,为行业提供满足需要的多种形式的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风景行业基层单位与部门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组织行业同仁,不断探索、创新,改善行业经营管理,促进国家风景名胜事业全面发展。

第四条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对行业基本情况和有关本行业发展的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协助部门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技术政策等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紧随现代科技和现代经济发展,开拓保护和利用工作新领域,交流工作经验,互通信息,加强横向联系与合作;

(三)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和参与有益于本行业巩固和发展的各类活动;

(四) 组织风景名胜专业人才的开发工作,开展有关风景名胜区业务的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五) 组织有关风景史料和风景名胜区工作经验材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出版,做好宣传舆论工作;

(六)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参与风景保护、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考评论证和科学研究活动;

(七) 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的业务交流,参与有关技术和经济合作;

(八) 表彰、奖励对风景名胜区行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凡经审定命名的风景名胜区和与风景名胜事业相关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承认协会章程,缴纳会费,都可以申请加入协会。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一)团体会员:业绩优良的国家级、省、市(县)级风景名胜区和其它著名的景区、景点、名胜地、名胜点,以及服务于风景名胜事业的单位、团体。

(二)个人会员:为风景名胜区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风景名胜区事业工作者、专家学者及其它有关人士。著名的国外国家公园和世界遗产工作者可聘为名誉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 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

(二) 自愿申请,缴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接受入会;

(三) 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行使会员的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享受协会服务;

(三) 要求对发生的、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帮助解决;

(四) 对协会工作、财务开支及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协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及行规行约,执行协会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 支持协会工作,承担协会委托的任务;

(四) 实事求是地向协会提供行业资料和反映行业情况;

(五)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 选举协会理事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讨论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行业重大问题;

(五) 决定终止事宜;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对事关协会方针的重大改变和解散协会等重大问题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资格:

(一) 通过协商,在团体会员中推荐工作业绩好并愿为风景行业做实际贡献的单位和团体为理事单位,当选后由该单位一位现职负责人出任理事。理事单位的负责人工作调动时,由新任负责人接任理事并及时正式通知协会。

(二) 通过协商,在个人会员中推荐在风景名胜区工作有威望并志愿为协会效力的人士为理事。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听取并审议协会秘书长和常设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 选举、罢免和质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五)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参与合作的业务机构;

(七) 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 制定协会工作并组织实施;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批准新会员,处理申请退会和违背协会章程的会员以及工作人员的问题;

(十一)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研究行业呼声,分析行业动态,评监秘书长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人选的变更程序参照第十七条执行,要及时报告会长并经当年理事会补选确认。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高威望;

(三) 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限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任职。

第二十七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任职。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能坚持四年任期的要报经建设部后补选,其所在原单位有权优先推荐替补人选,由当年的理事会选举新任。

第二十八条 协会秘书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指导、检查和监督秘书长工作,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条

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行使以上职权。每年抽出一定时间调研风景行业工作,在会长会议和其它会议活动期间提供行业动态和对策建议。

第三十一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 提名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 主持和监督各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四组织编制实施协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

(五) 主持协会自律自养的和实施工作;

六组织协会参加行业内外的项目交流活动和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二条 协会聘请名誉会长、顾问若干人,人选由理事会决定。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协会经费来源如下:

(一) 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二) 会员单位的资助和有关方面的赞助;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和有偿服务的收入;

(四) 利息;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五条 协会的收入资金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和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建设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建设部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

第四十四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而后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建设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建设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建设部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会徽

第四十八条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会徽为圆形,底盘是绿地,中心为金色名山大川图案,外圈为

“中国”的英语译词“CHINA”的字头 “C”,整个图案是全国风景名胜行业的象征。

释义: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会徽为圆形,底盘背景为绿色;外圈以英文“CHINA”的第一个缩写字母“C”,中心的“山”字型,既有山的形意,也有英文“WATRE”的第一个缩写字母“W”即“水”的含义,均为金色;寓意风景名胜区的山水文化及其旺盛的生命力。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协会章程经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 协会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 协会章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智慧景区的建设规范

楼上乱说啊,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专司管理峨眉山景区的政务部门,因为峨眉山市是以峨眉山景区为核心的旅游行政区域、所以这个管委会的职能是相当大的,包括峨眉山市旅游局都属他统筹,这是职能部门。

主要的职责有:行政管理、人力管理、景区督查、审计、规建、环境保护、

市场管理与宏观调控、政策方针宣传、宗教事务协调、招商引资、国资监控、精神文明建设

因为这个峨眉山是国家级重点景区,所以,这个管委会是直接受命于院的,行非常大。事实上景区内只要涉及经济的环节都由管委会来管,看他的职能就知道,如果把它看成一个正常的行政机构,就包括了:劳动局、旅游局、审计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商务局、、政研室、宣传部、宗教局、国资委、发改委、经委、招商引资局、国土局等等。几乎可以看成是峨眉山市的城中国~~~

除了文教卫生、粮食水利、公安司法之类的民生务,其他几乎管完了。

非常厉害的一个部门。

现在讲政企分开,峨眉山的经营不属于他管,峨眉山经营属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管,不过这个国资公司也必须接受管委会的管理、审计等等。管委会的书记也就是公司的董事长。属正厅级!!!红顶子呢~

业内探讨:邳州如何创新景区管理体制

北京智慧景区建设规范(试行)

前 言

本规范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起草单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巅峰美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智慧景区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各种类型的A级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智慧景区  指景区能够通过智能网络对景区地理事物、自然、旅游者行为、景区工作人员行迹、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进行全面、透彻、及时的感知;对游客、景区工作人员实现可视化管理;优化再造景区业务流程和智能化运营管理;同旅游产业上下游企业形成战略联盟,实现有效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对旅游者的服务质量;实现景区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2 物联网  物联网是通信网和互联网的拓展应用和网络延伸,它利用感知技术与智能装置对物理世界进行感知识别,通过网络传输互联,进行计算、处理和知识挖掘,实现人与物、物与物信息交互和无缝链接,达到对物理世界实时控制、精确管理和科学决策目的。  4 建设内容和要求  4.1通讯网络  4.1.1公用电话网  4.1.1.1应建有供游客使用的公用电话。数量充足,设置合理。  4.1.1.2部署有电话报警点,电话旁公示景区救援电话、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游客可拨打报警点电话向接警处系统的值班人员求助。  4.1.2 无线通讯网  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移动通信方便,线路顺畅。  4.1.3无线宽带网(WLAN)  应覆盖有无线宽带网络,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可以方便的将手机、电脑等终端以无线方式连接上网。  4.2景区综合管理  4.2.1 监控  4.2.1.1监控应能全面覆盖景区,同时重要景点、客流集中地段、事故多发地段能够重点监控。  4.2.1.2监视界面图像能在各种显示设备上显示,并能进行各种操作。监控应具备闯入告警等功能。  4.2.1.3监控控制面板能控制画面缩放和镜头转动等,能实现图像的实时远程观看以及3G物联网监控等。  4.2.1.4能支持录像的检索和调看,可自定义录像条件,录像数据存储保留时间应超过15天。  4.2.2人流监控  应包含和实现入口人流计数管理,出口人流计数管理,游客总量实时统计,游客滞留热点地区统计与监控,流量超限自动报警等。  4.2.3景观管理  4.2.3.1能对自然环境进行监测或监控,主要包括:气象监测、空气质量监测、水质监测、生物监控等。  4.2.3.2能对景区内的各类遗产、文物、建筑景观、博物馆收藏等景观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手段进行信息化与数字化监测、监控、记录、记载、保护、保存、修缮、维护等,从而便于景观建筑文物数据的查询检索以及面向公众展示。  4.2.4财务管理  应使用专业的财务管理软件。并包含资产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业收入管理、税金管理、利润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财务管理内容以及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审计等财务管理方法。  4.2.5办公自动化  办公自动化应包含流程管理,电子邮件,文档管理,公文流转,审批管理,工作日历,人员动态展示,财务结算管理,公告、新闻、通知,个人信息维护,会议管理,考勤管理等内容。  4.2.6经营管理  能应用现代化的科学手段形成一套规范的体系。并包含商业部署、商铺经营、经营监管、合同管理、物业规范等内容。  4.2.7应急广播  广播应覆盖全景区,并且声音清晰。广播应由景区控制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统一控制,遇灾害或紧急情况时,可立刻转换为紧急广播。  4.2.8应急处置响应系统  应建设有旅游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系统。能够根据应急处理预案,对旅游突发进行综合指挥调度和协调救援服务。能够利用现代通讯和呼叫系统,实现对旅游咨询和投诉的及时受理。  4.2.9指挥调度中心  应具备对人员、车辆的指挥调度以及对应急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控制等功能。能对监控终端进行控制,获取旅游综合信息和发布旅游资讯信息。  4.3电子门票、电子门禁  应用电子门票形式。售、验票信息能够联网,并能够实现远程查询。应实现售票计算机化。应配有手持移动终端设备或立式电子门禁,实现对门票的自动识别检票。电子票的购买应支持手机支付或者网上金融支付等方式。  4.4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  4.4.1应建有以服务游客为核心内容的门户网站,且上线正常运营。  4.4.2门户网站应包含:景区基本信息浏览,景区信息查询,旅游线路推荐和行程规划,景区推介服务,交通导航,下载服务,建有官方微博并有链接,提供多语言信息服务等内容与功能。  4.4.3电子商务  景区门票应能实现网上预订、电话预定和网上支付、网上交易。景区旅游产品、旅游纪念品应能实现网上预订和网上交易。  4.5数字虚拟景区和虚拟旅游  运用三维全景实景混杂现实技术、三维建模仿真技术、360实景照片或等技术建成数字虚拟景区,实现虚拟旅游,增强景区的公共属性。数字虚拟景区应占游客真实游览全部景区面积的较高比例。数字虚拟景区和虚拟旅游平台能在互联网、景区门户网站、景区触摸屏导览机、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上应用。  4.6游客服务和互动体验  4.6.1自助导游  4.6.1.1应为游客提供建立在无线通信、全球定位、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基础之上的现代自助导游系统。  自助导游硬件设备能显示景区导游图,支持无线上网,支持全球定位系统,完成自助导游讲解。  能提供手机自助导游软件下载,通过智能手机等设备完成景区地图查询搜索、游览线路规划和线路选择、景点自助讲解等功能。  4.6.1.2可提供运用基于射频识别、红外、录音播放等技术的自助导游设备服务游客。  4.6.2旅游资讯信息发布  4.6.2.1旅游资讯发布方法和形式  景区应设有广告栏或多媒体服务终端机发布旅游资讯,且布放合理,显示醒目。应能在自助导游终端发布旅游资讯。能以短信、彩信等形式向游客的手机中发送信息。  4.6.2.2旅游资讯发布内容  应包含景区基本情况介绍,景区内实时动态感知信息(温湿度、光照、紫外线、空气质量、水温水质等),景区内智能参考信息(景区景点内游客流量,车流拥挤程度,停车场空余位置等),景区管理部门发布的旅游及时相关信息等内容。  4.6.3游客互动及投诉联动服务平台  景区内应设有触摸屏多媒体终端机。可实现查询旅游相关信息、下载软件、打印路条信息、在线留言投诉以及触摸屏上的虚拟旅游等功能。电话投诉处置系统完善。网络投诉处置系统完善。  4.6.4呼叫服务中心  应能与12301旅游热线平台对接。能提供旅游产品查询,景点介绍,票务预订服务,旅游资讯查询,旅游线路查询,交通线路查询等服务。  4.6.5多媒体展示  景区应建有多媒体展示系统,主要借助地理信息系统、虚拟现实和现代多媒体等多种技术,运用高科技手段,利用声光电来展示包括景区景观、自然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古文物再现等。  4.7智慧景区建设规划和旅游故事及游戏软件  4.7.1自身有详尽、专业的智慧景区(景区信息化、数字景区)建设规划。  4.7.2编写与北京城市、旅游景区有关的旅游故事,并与旅游营销结合起来形成商业化运作。  4.7.3编写与北京城市、旅游景区有关的游戏软件,并与旅游营销结合起来形成商业化运作。  4.8创新项目  本规范中未提及,但景区在建设、管理和服务游客等方面运用各种创新技术、手段和方法从而提升景区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景观质量和服务游客的综合满意度等。

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改革创新景区现行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1.适应旅游业发展变化的需要 近年来,邳州许多旅游景区的硬件设施、经营管理水平、接待能力及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已明显落后于其他同类城市,邳州旅游业无论对内对外都无法形成强大的合力,捏成一记重拳,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巨大能量,邳州景区所在镇与景区管委会之间对景区管理权责不清的旅游管理体制是其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邳州旅游业迫切需要建立起一个统一、高效、适应旅游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科学管理的运营体制。 2.加快自我发展的需要 全国各地大力发展旅游业,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旅游业,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同时,获得自身经济的巨展,促进当地社会各项事业的巨大进步。目前,邳州还处于大投入、少产出的旅游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深刻的社会变革、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旅游景区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更要注重资本积累、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自我的滚动发展。邳州目前“政事企不分”的管理体制,背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无法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些景区虽然有门票收入,但其投入与产出极不成正比,这严重阻碍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只有真正发掘出旅游景区所能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切实推进景区的企业化、产业化改革,才能搞活经济,提高效益,也才能减轻包袱,增加收益。 3.建设旅游精品的需要 邳州早在两年前就提出了旅游强市的宏伟目标,提出要努力把邳州打造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苏北“旅游强市”。要实现这个目标,需在两个方面努力,一个是在城区,另一个就是在景区。景区的精品建设包含着方方面面,如总体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的保护和开发。如果景区管理体制不理顺,存在多个管理主体,一个全面的总体规划就很难制订,就是制订了在各自利益驱动下贯彻下去也会有偏差。同时,如果景区管理体制不健全,组织不统一,机构设置不合理,势必会带来管理混乱,部门之间互相扯皮,工作不负责任,该管事的不管,想管事的管不好,一些“破坏性的建设、建设性的破坏”便不可避免,风景遭到破坏,旅游精品目标根本无法实现。 改革创新景区管理体制的建议 1.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立精简统一、管理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适应旅游业发展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旅游经营企业,逐步组建集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为一体的旅游公司,使邳州旅游景区成为管理一流、效益一流的旅游精品。 2.基本原则 一是管理主体统一性原则。这是改革创新的关键。邳州旅游景区只能有一个具有旅游行政的管理主体。 二是政、事、企分开原则。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开发权分离。不再直接参与景区经营管理,企业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 3.几个模式 成立旅游景区统一的景区管委会,并享有独立的财。 管委会可以设立办公室、规划保护处、接待处、安保处、计财处、营销策划处、执法处、票务处、园林养护处等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旅游景区进行统一规划、管理、保护、执法、安全保卫、营销策划、园林养护和重大接待等。 先试行调整艾山九龙风景区行政区域,邳州铁富镇不再直接管理艾山九龙风景区,只管理景区以外的自然村,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将艾山九龙风景区周边的部分自然村全部纳入艾山九龙风景区管委会管辖范围之内,这样有利于景区科学可持续发展。 按照政、事、企分开的原则,在成立艾山九龙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同时,组建艾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总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建立起以旅游景区风景为依托的国有旅游龙头企业,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操作。艾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总公司直接对管委会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管委会除门票收入外,还可以通过对艾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总公司有偿出让项目经营权的方式,按照协议或经营收入比例的方式获得出让经营权的补偿。艾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若干子公司,如景区旅行社、演出公司、营销公司、策划公司等,统一经营景区内的一切旅游接待业务。 总之,改革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但是,对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旅游体制改革,必须慎之又慎,深思熟虑,容不得随意的尝试。 (江苏省邳州市旅游园林局 胡广超)

办公室

(挂信访中心、应急办公室牌子,与党工委办公室合署)

工作职责:

围绕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负责泰山景区内各项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负责信访、应急办公室和便民服务电话等工作,协助领导处理须由管委会直接处理的突发,协调组织重大突发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领导活动的安排保障及会议的通知、组织和安排;研究拟定办公、文档、保密、车辆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来问来电的收发、传递分阅及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文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党工委文件、管委会文件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发放、报送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值班、车辆管理、接待及接待票证发放管理工作 承办市委、市重大接待任务的服务工作;负责泰山景区内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生活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办公设施的管理、内部保卫以及户籍管理等有关的行政事务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研究室牌子)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协助领导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安排,负责主要领导讲话稿、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工作;具体负责党工委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碰头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编印;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监督、协调、指导泰山景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办民事应诉工作;负责年鉴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财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泰山景区年度财政预算,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分配,汇总泰山景区财政决算;负责景区国库的管理;指导景区税收工作,与税务部门共同拟定景区税收,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参与内部审计工作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审查建设项目等重大支出的预决算,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及机关、报帐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景区票证的设计、印制、发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拟定购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监督;负责景区内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负责景区有偿使用费、罚没款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管理泰山景区财政支付中心;指导大津口乡的财政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与党工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合署)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组织、人事、劳动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组织、人事、劳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权限,负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查、考核、奖惩,并提出领导班子配备及领导干部任免、交流等建议;负责泰山景区科学发展、目标考核评价标准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及乡村的党建工作;负责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和保险等工作;负责泰山景区的劳动用工、劳动就业、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和社会保障、人事代理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世界遗产管理办公室、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规划、建设、土地、房地产、(除文物、水、林业,下同)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景区详细性控制规划及土地利用、矿产保护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并组织实施,对泰山景区周边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按照授权和委托,负责泰山景区内规划、建设、土地、房地产、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实施景区土地、土地市场管理和收回收购土地的管理,审核报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乡村用地管理和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决策会的组织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承办景区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编制建设项目概算,具体负责施工档案的编制和管理;审核景区内经营点的选址定点;负责世界遗产和地质公园的管理工作,组织世界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地貌、矿产的监测、保护及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文物、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文化、文物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负责泰山景区内的文物古迹、文化遗址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保护管理;依据《宗教事务条例》,负责泰山景区内的宗教事务管理;按照授权和委托,负责文物、宗教的行政许可;具体负责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文物古迹、文化遗址、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督工作;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提出年度文物维修会商规划建设土地局,报办公会或项目决策会审定;组织、指导景区内的文物调查、考古发掘等工作;指导、帮助、监督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员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党工委统一安排,协助做好景区内文物、宗教、民俗等方面的节庆活动;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林局

(挂森林防火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林业、园林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农业、林业、园林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泰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景区内农业、林业(森林、动植物)、园林及水、防汛抗旱、动植物检疫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渔业等农村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制定景区涉及到农林工作的各类规划及水系建设规划、林业生产、绿化美化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所属单位的农林工作,并具体负责农林工作年度的编制;按照授权和委托负责农业、林业、园林及水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负责森林公园的管理及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管理工作;指导景区内病虫害防治,动植物检疫,古树名木保护、维护,林业科研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景区内森林防火 林政及森林公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环保局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的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景区内环境保护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对景区内的景容景貌、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等卫生、环境保护及相应设施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按照授权和委托,负责景区内的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协调或负责景区内和大气、水质、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定期监测和管理;指导监督泰山景区疾病控制中心的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局

(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牌子)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经济发展、宏观调控、国有资产、经营、物价、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的经济发展、宏观调控、国有资产、经营、物价、交通管理工作;制定景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并组织实施;按照授权和委托,负责景区内经济社会相关事务的行政许可;监测分析景区内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景区内经济与社会发展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景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调度工作;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委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具体负责国有资产收益项目的收益和收缴;监督指导景区内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会商规划建设土地局做好经营点的选址工作,负责经营点的定员、定位、定性工作,具体办理准营证;指导景区内交通道路的规划、建设;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局

(挂泰山景区村街管理中心牌子)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社会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社会事业发展的管理、协调、指导工作,具体负责景区内的民政、人口与生育、教育、人民武装、双用共建、慈善、老龄、残疾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负责与社会事业相关的文化、科技、体育等工作;管理泰前居委会、迎胜居委会、曹家庄村、南马套村,具体负责所辖村(居)农村工作年度的编制协调相关人大、政协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精神文明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的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制定景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性工作,具体负责泰山文化与形象宣传和有关泰山信息的发布;负责机关和指导基层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活动的组织;监督指导景区内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具体负责景区内报刊的订阅;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与党工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景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负责景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景区内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市安监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具体负责景区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统计上报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安全生产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活动,维护景区稳定;承担景区安委会、综治委的日常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工委

(挂监察室、审计室牌子)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及内部审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党工委领导下,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及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优化环境的监督检查和政风行风工作,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受理对党工委、管委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按照职责权限和办案程序,组织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景区内的各项审计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团工委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党组织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组织和基层团组织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学习、宣传工作;按照《党章》要求,落实党的工作制度;协助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管理、考核和党员评议工作;指导和组织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党员党费和系统内团员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系统团员的发展工作,办理退团手续;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妇委会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妇女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景区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工会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职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监督指导基层单位工会、妇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履行工会组织的四项社会职能及妇女工作的相关职责;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管理工作;抓好职工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