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公园管理制度_地质公园管理制度汇编
现在,我将着重为大家解答有关地质公园管理制度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地质公园管理制度的话题,我们开始讨论吧。
1.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2018修正)
2.你对生态文明建设有什么建议
3.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管理若干制度
4.地质公园管理局属于科学类单位吗
5.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9修正)
6.论旅游地学、地质公园是中国地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培育与合理利用森林风景,促进森林生态旅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设立、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风景为基础,具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景观与环境条件,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供游览、休闲和开展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第四条 森林公园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风景保护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业。
森林公园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的原则,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将森林公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风景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人民财政预算。第六条 省人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森林公园相关的管理工作。第七条 森林公园的管理组织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做好森林风景保护和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工作。
森林公园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重合或者交叉的,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整合管理组织,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第八条 在森林公园内从事建设、经营、游览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森林风景的义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侵占森林风景。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森林公园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对在森林公园风景保护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设 立第十一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森林风景状况,编制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后,报省人民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设区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结合当地森林风景状况,编制本行政区域森林公园发展具体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林业长远规划,并与自然保护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衔接。第十二条 森林公园划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个等级。
设立森林公园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森林公园。第十三条 设立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面积不少于一千公顷;
(三)森林覆盖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
(四)风景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森林风景质量等级评定二级以上标准;
(五)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清楚,界线明确;
(六)具备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管理组织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森林公园的,应当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森林风景的图表、影像等资料;
(二)拟设立森林公园涉及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他土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三)与拟设立森林公园涉及的森林、林木、林地以及其他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
(四)拟设立森林公园的管理组织性质、法人资格证明、资产状况以及人员配置情况等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森林公园批准设立后,应当报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你对生态文明建设有什么建议
澄江市化石委的全称是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和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编制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以下简称化石地)的总体规划和澄江动物群国家地质公园(以下简称地质公园)区域详细规划,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和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以下简称遗产地)、云南澄江动物群古生物国家地质公园(以下简称地质公园)和澄江动物化石群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实行保护管理。
(四)加强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内的地貌、自然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及其他自然的保护;
(五)依法对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内占用土地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监督;
(六)加强对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内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保护和维护管理;
(七)按照规划做好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及其他旅游的开发与利用,不断改善旅游综合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
(八)制定化石地和地质公园的公共规则,加强对其环境卫生、商业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内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检查,保障游人的人身安全;
(九)组织调查自然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
(十)建立健全科学研究、科学考察、发掘、零星集化石等管理制度;
(十一)汇集、保存、管理在保护范围内开展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集等活动成果副本和化石标本;
(十二)开展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科学研究、参观旅游、业务培训、对外交流和文化创意等活动;
(十三)做好澄江化石地保护和利用有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行政处罚权;
(十五)积极配合市委、市做好化石地和地质公园的管理与开发,同时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管理若干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建议如下:加强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健全基本的管理制度;建立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市场化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等。1、加强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建设。
必须改变唯GDP的观念,淡化GDP考核,增加生态文明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把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2、健全基本的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必须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如,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要建立限制开发的制度,对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要建立禁止开发的制度。我国耕地、水环境等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但仍不完善,要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
3、建立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能源、水、土地矿产等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和税费改革,还不到位,有偿使用制度,虽已确立,但没有体现生态价值,生态补偿制度正在探索中。要深化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4、建立市场化机制。
建设生态文明,同样需要依靠市场机制,要用市场化办法促进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
5、健全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
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对其的破坏和损害要追究责任,进行赔偿。要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地质公园管理局属于科学类单位吗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环保局、国家旅游局、建设部、林业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法[1995]462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古迹所在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对景区环境质量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四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较大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各级、有关部门应将旅游景区景点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拨出资金用于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旅游景区景点也应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个人以及国外有关机构的捐助,并将旅游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环境保护,用于环境保护资金不得低于景区门票收入10%,环保投入比例随着旅游区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第六条 实行旅游开发利用规划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制订的旅游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有专项环境保护内容,或制订专项环境保护规划,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分,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其他需要绝对保护的区域开发旅游活动。规划应报县以上批准实施。
第七条 县以上环保、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规划的论证审查。
第八条 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设施和防止流失、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以上人民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审批。
第九条 旅游景区景点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生态环境有害的项目。建设其他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现有的上述项目或设施,其污染物排入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或依法关闭、搬迁。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9修正)
不是的,地质公园管理局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1、执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与环境地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负责勘察、调查工作:组织所属地勘单位实施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工作,向国家和省国土部门汇交地质勘查、科研成果及有关地质资料,承担地质资料的保密责任
论旅游地学、地质公园是中国地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然部负责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组织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制定章程,保障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依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咨询作用;
(三)组织制定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审查批准并分批公布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名录;
(四)依据《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古生物化石发掘、流通、进出境等相关事项的审批;
(五)建立和管理全国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六)监督检查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七)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管理业务培训;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自然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依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通过成立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等方式,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咨询作用;
(三)依据《条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进出境等相关事项的审批;
(四)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五)监督检查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管理业务培训;
(七)法律、法规以及自然部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自然主管部门依据《条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自然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主要承担下列工作:
(一)参与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的制定;
(二)对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出具评审意见;
(三)拟定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拟定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名录;
(五)为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和涉及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地质公园、博物馆等提供咨询服务;
(六)对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出具评审意见;
(七)对申请进出境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涉嫌违法进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有关部门查获的古生物化石等出具鉴定意见;
(八)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进行评估定级;
(九)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专业培训;
(十)自然部规定的其他事项。
自然部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章程由自然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自然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及办公室,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自然主管部门制定。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接受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指导。第七条 古生物化石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按照科学价值重要程度、保存完整程度和稀少程度,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划分为一级、二级和。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由自然部另行制定。
国家地质公园的标准?
陈安泽(中国地质科学院)
一、旅游地学的含义
概要地讲、旅游地学是地球科学为旅游服务的一门应用学科。它的含义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而日趋完整,1985年旅游地学研究会成立时,将其含义列入会章第2条:“旅游地学是运用地学的理论与方法,为旅游调查、研究、规划、开发与保护工作服务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在1991年陈安泽、卢云亭等著的《旅游地学概论》中,又提出了一个层次更深定义:“旅游地学是地球科学的一个新兴分支学科,它是研究人类旅行游览、休疗康乐与地球表层物质组成、结构及能量迁移、变化之间关系的一门学科。它包括了地质和地理两种旅游环境。因此,旅游地学又是旅游地质学和旅游地理学两门边缘学科的总称”。在即将出版的《旅游地学大辞典》中,又将旅游地学的定义进行了扩展及细化,即“旅游地学是地球科学与旅游业相结合而产生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主要包括旅游地质学和旅游地理学两个分支。旅游地学以地球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为基础,并吸收其他学科(美学、环境科学、景观科学和旅游学等)的知识与方法,以研究旅游业中的各类问题:①主要研究构成旅游业的客体要素——旅游。重点研究自然旅游,探讨自然旅游的形成原因、分布规律、美学价值、科学价值、科学普及教育价值、旅游开发价值、保护方法、区域及景区旅游规划利用等;研究人文景观中涉及的地学问题,如古建筑、古文化遗址、石窟、园林的地质条件、环境因素等。②还研究旅游业的主体要素——旅游客源市场,如游客的地理分布规律及因地理、气候因素产生的变化等。③研究旅游业的媒体要素——旅游接待设施中涉及的地学问题,如旅游道路,建筑物的选址、选线,地基稳定性评价,休疗地的各种地学背景场(放射性、磁、电、微量元素、负氧离子……)。④还重点研究地质公园建设、科学旅游产品打造、旅游科学解说体系建立等。旅游地学是全方位地为中国走向科学旅游时代服务的学科”。
二、旅游地学产生的背景
从研究学科发展史获得的经验看,一门学科的诞生主要取决两大因素:①社会的需求是产生新学科的原动力,是促使新学科建立的发动机,是客观因素,或称之为外在因素;②学科自身向外扩展的需要,是产生新学科的依据,是促使新学科发展的内在因素。这两种因素是在社会发展到一个特定历史阶段才能出现,是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关的,旅游地学即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18年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和人们的创造性,随之而来的是经济的展和旅游业的空前繁荣。而旅游业是一个需要各个学科的支持才能健康发展的行业,旅游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支撑,尤其需要山水景观自然美学的支撑,而地学在提供自然景观方面占有绝对优势,社会的需求推动着地学为旅游服务,推动着旅游地学的诞生。是改革开放促使大批地学家走向了为旅游服务的大潮中,在为旅游服务中,使地学工作者认识到古老的地球科学蕴涵着向外扩展的无限活力,旅游业使其大有用武之地。她长期积累下来的丰富理论和工作方法,一经和旅游的需求相结合,便碰撞出新的火花,一门地学与旅游相交叉的学科“旅游地学”便应运而生。值得提出是地学理论和方法为创立旅游地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没有地学理论的支撑,凭空创造一门新学科是绝不可能的。还要特别提出的是,古老的地球科学要想焕发青春,必须大力向边际扩张,必须与其他科学相杂交,而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地学的理论与方法,才是创立旅游地学新学科的依据和内因。众所周知,在18年前我国尚不具备发展旅游产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环境,不存在产生旅游地学的社会条件。归根结底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到来,才使这两种因素有机的会合在一起,旅游地学是历史发展到新阶段的产儿。
三、旅游地学为促进中国地质公园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建立地学公园的概念是在地学家为旅游服务中产生的,并在1985年中国地质学会旅游地学研究会成立时,在向院“关于开发旅游事业中要加强地学调查研究工作的若干建议”中正式提出。之后,旅游地学工作者还多次向地矿部领导提出建立地质公园的建议,但都因时机不成熟而被搁置。直到1999年国土部在山东威海召开“全国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会议”上,陈安泽作为特邀专家在会上作报告时再次提出建立地质公园问题,并传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欧洲都已提出建立地质公园的。由于国内外建立地质公园的形势已经成熟,大会接受了这个提议,这次会议在建立中国国家地质公园体系上起到了关键作用。2000年春国土部正式决定在全国开展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并于当年评审通过了石林国家地质公园等11处中国首批国家地质公园。旅游地学研究会组织专家为地质公园的申报、评审、开园条件、规划管理等提供了一系列文件草案,并组织领导了全国第一个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福建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工作,为地质公园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树立了范例。之后,旅游地学工作者,又对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类型划分、评价准则、保护办法、对地质公园的科学解说(包括公园主副碑、地质博物馆、地质科普**馆、地质景区景点景物解说牌、地质公园科学研究、地质公园科学普及活动、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地质公园丛书等)、信息网络建设、管理体制、旅游设施、经费筹措等提出了一整套的规章、办法、技术要求等。总之,旅游地学倡导了中国地质公园体系的建立、为其准备了理论基础,准备了一整套完备的工作方法,特别是培养和准备了一大批地质公园人才,从而保证了地质公园事业的发展。2009年研究会还提出了改革国家地质公园申报、批准办法的建议,并经国土部批准实行。今后,国家地质公园申报时间由一年一次改为二年一次,将申报批准一次完成改为:①申报评审通过取得建设资格;②按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为期三年);③经实地考核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批准成为国家地质公园,三步走的办法。从此中国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向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新阶段。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世界地质公园22处,国家地质公园139处(含中国香港国家地质公园),另有44处已取得建设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建立省级地质公园100余处。我国台湾还建立了村级地质公园,一个地质门类齐全、管理等级有序、分布宽广的中国地质公园体系已初步建立。旅游地学已经为中国地质公园的创立作出巨大贡献,并将继续为中国地质公园强化管理、提高质量、稳步向“四化”(规模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进军中作出新贡献。
四、旅游地学对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旅游地学和中国旅游产业几乎是同时成长起来的,在众多为促进中国旅游业成长壮大而服务的学科中,旅游地学是走在最前列,旅游地学理论、旅游地学组织、旅游地学家为中国旅游业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举世公认的巨大贡献。
1.旅游地学组织的贡献
旅游地学组织是团结旅游地学家的纽带和沟通旅游管理机构和其他旅游团体的桥梁,是旅游地学家交流研究工作成果、服务于旅游业的坚实平台。中国旅游地学组织的最大贡献是把整个旅游地学界团结在一起,甚至团结了中国为旅游服务其他界别的中坚力量,用学术交流的方式,探讨中国旅游业各个发展阶段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与实际工作方法问题,为指导中国旅游业发展开拓总结了一整套理论和方法,为各级发展、管理、规划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咨询。中国旅游业的创立、发展、壮大与旅游地学组织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中国地质学会旅游地学研究会贯彻理论结合实际的方针,成立25年来共召开了24届学术年会和若干专题研讨会,每次会议都坚持召开一个促进会议东道主省、市、县的旅游业发展战略研讨会,组织与会专家对当地旅游业的产业类型定位,市场定位、旅游产品定位、旅游评价、市场营销策略以及旅游人才培养,旅游科普等提出系统意见和建议。每个承办县市的旅游业都得到国家级旅游地学专家的会诊,每次年会之后其旅游业都能获得日新月异的发展,如河南云台山、福建漳浦、福建泰宁大金湖、安徽天柱山……旅游业的大转变、展就是最好的实例。
2.旅游地学理论和旅游地学家的贡献
正如伟大的革命家所言,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旅游地学理论在指导旅游业发展上功不可没。《旅游地学》学科是中国人创立的,是中国旅游地学界和旅游界同仁共同创立的,不是个别人的个人行为。在中国旅游地学学科创建中,地理界的同仁是走在前列的,其开拓者有吴传钧、陈传康、郭来喜、卢云亭、杨冠雄、谢凝高、苏文才、宋立夫、尹泽生、郭康、王清廉、周进步、吴胜明、辛建荣等;地质界同时起步,其开拓者有殷维汉、陈安泽、李维信、张尔匡、陈茂勋、马恒玮、付中平、陶奎元、殷继成、王功恰、陈诗才、吴承基等;而支持旅游地学发展的领导与科学家有孙大光、夏国治、孙文盛、寿嘉华、杜一力、赵逊、姜建军、黄汲清、侯仁之、高振西、李春昱、李廷栋、陈梦雄、沈其韩、翟裕生、张宗祜、卢耀如、赵鹏大、肖序常、戎嘉余、刘嘉麒等;值得说明的是在旅游地学发展中成长起来一大批中青年旅游地学家、他们是保继刚、彭德成、吴必虎、田明中、彭华、俞孔坚、杨颖瑜、刘峰、严国泰、许学工、鄢志武、杨振之、郭福生、范晓、何银武、王衍用、王雷亭、张忠慧等。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创立了较为完整的旅游地学理论和指导旅游业发展、地质公园建设及风景区建设等一系列法规、标准、指南、办法等,对中国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旅游地学家除在理论、政策、方略上对中国旅游业作出重大贡献外,更重要的是在旅游实践中作出了重大贡献。据笔者所知,第一个全国旅游规划、绝大部分省级旅游规划、大部分区域旅游规划、众多的旅游专项规划、景区规划、全国的地质公园的申报书、综合研究报告、公园规划都是旅游地学家主持编制的。直到现在旅游地学家仍是旅游规划、景观设计、各种旅游产品规划的中坚力量,中国旅游业的半边天空是靠旅游地学家支撑的。
五、旅游地学与地质公园是中国地学史上的里程碑
“里程碑”在辞海中的定义如下:设在路边用以记载里数的标志。常比喻在历史进程中可以作为标志的重大。据此,笔者提出旅游地学与地质公园的创立,在中国地学史上有里程碑意义的判断,以供商榷。
1.从理论上提出了新的地质观
地质在过去系指矿产,它包括金属、非金属和油气等燃料矿产,主要用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矿产有经济开发价值,在利用它们时必须从地下挖掘出来,或加以提炼,或进行特殊加工处理。因开和提炼矿产往往会遗留下许多废渣、废气和废水,造成环境污染,治理废旧矿山环境消除矿业污染要化去巨大代价。旅游地学从理论上系统地论证了一种新的地质观,即地质景观。认为在地质过程中形成的奇峰、异洞、秀水、特殊石景、构造形迹、古生物遗存、甚至地质灾害遗迹大多具有的性质和经济开发价值。地质景观是极为重要的旅游,是建立地质公园的基础。对地质景观进行系统分类、建立评价体系,制订规划、利用科学解说的方案和保护措施,成为旅游地学研究的核心内容。致使许多过去认为没有成矿价值的所谓“穷山恶水”成了可供人们观赏游憇、休闲康乐、求知求美的珍贵。在利用地质景观时,既不必移动他们位置,又不必改变他们原来的物理化学性质,只需设立必要的游赏设施,即可成为旅游胜地,而且可以永续利用,被形容为“永远开不完的金矿”。新的地景观,是旅游地学的一大贡献。
2.从实践上大大扩展了地质工作服务领域
地质工作历史上第一次把普查地质景观(地质遗迹)列入地质调查项目,第一次把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管理列入国土部工作任务。地质工作除了寻找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矿产外,扩展到可以寻找评价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地质景观旅游,使国土地质工作更加全面地为满足国家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旅游地学与地质公园的创立是地学工作史上的大事。
3.地球科学知识得到空前的普及
旅游地学把传播地球科学知识作为研究重点,地质公园的建立更是把普及地质科学知识列为必须完成的任务,明确规定地质公园必须建设完善的科学解说设施。必须进行科学研究,并把研究成果转换为科普读物,一座地质公园就是一处普及地球科学的基地。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已建成地质公园博物馆127处,建成地质科普基地187处,设立地质景点景物解说牌2.1万个,出版各种地学科普读物500种500多万册,举办科普活动、学术会议585次,向进入地质公园的11亿人次游人普及了地学知识。这是中国地质工作史上有组织、有领导、有、规模最大,普及面最广的地球科学知识普及活动,而且这个活动将持续开展下去,这在地质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4.找到了一条地球科学可持续发展之路
有人认为一门科学能否发展,主要取决于科学工作者,而事实证明任何一门学科只有深深扎根于公众之中,才能持续发展。旅游地学的建立特别是地质公园的出现,把深奥的地学知识,空前地介绍到公众之中,已逐步成为公众游山玩水的重要话题,探寻山水景观之由来,寻索地球形成演化的奥秘,已成21世纪知识青年的需求,许多年青人因受地质景观知识的影响而立志报告地质院校,旅游地学、地质公园开拓了一条地球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金光大道。
5.旅游地学、地质公园已成发展中国旅游业的支柱
旅游地学理论已成为指导中国旅游业发展和成为引导中国旅游业迈入科学旅游时代的主要因素,地质公园的出现已成为中国进入科学旅游时代的重要标志。旅游地学工作者是支撑中国旅游规划、旅游产品设计、提供旅游政策咨询的中坚力量,地学在为旅游业服务中走在了所有学科的前列,已成发展中国旅游的支柱。
综上所述,旅游地学和国家地质公园体系的建立是地学界的大事,是地学史上的里程碑,是中国进入科学旅游时代的标志和里程碑,是中国园林建设史上的里程碑。旅游地学是在中国旅游业蓬勃兴起的大潮中兴起的,是在旅游业持续发展中成长的,是全体地学界为旅游服务的产物,是历史机遇的产儿。虽然走过25年的路程,但仍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亟待发展和完善。回顾25年成绩可喜,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前途光明。
参考文献
[1]陈安泽,卢云亭,等.旅游地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
[2]陈安泽.旅游地学的诞生及其面临的任务.见:旅游学刊增刊.旅游学刊增刊杂志社,1988
[3]陈安泽.旅游地学在旅游业发展中前进.见:中国区域地质增刊.中国区域地质编辑部,1994
[4]陈安泽.开拓创新旅游地学20年——为纪念旅游地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而作.旅游学刊,2006,4(21):71~77
[5]陈安泽.中国地质景观论.见:旅游地学论文集(第五集).北京:地质出版社,1988,110~144
[6]陈安泽.论中国国家地质公园.见:旅游地学论文集(第九集).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3
[7]陈安泽,姜建军,李明路.中国国家地质公园现状与展望.见:旅游绿皮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国家地质公园验收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验收专家组按照地质公园建设实际情况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地质公园规划与地质遗迹保护(30分)
1.地质公园规划(10分)
地质公园规划是建设和管理好地质公园的依据,已按照国土
部发布的《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并经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初审通过上报国土部审查批准,由当地人民发布实施。
2.地质遗迹保护(10分)
地质遗迹是是地质公园建立的依据和主要的保护对象。地质公园应在调查清楚园区内地质遗迹的类型、分布、数量、等级的基础上,建立地质遗迹名录及资料档案,制定并实施了具体、有效的保护措施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3.地质公园勘界(10分)
地质公园边界清楚,测定拐点坐标,设有界碑,无土地及林权纠纷,没有矿权和商业性探矿权等。
二、地质公园解说与标识系统(40分)
地质公园解说标识系统建设是实现地质公园任务的主要举措,
是地质公园特殊性的体现,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地质公园主、副碑(5分)
在代表性园区设立公园主碑(包括公园总体分布图及简介说明栏),各独立的园区原则上要设立地质公园副碑(包括分园区分布图及简介说明栏)。
2.地质公园博物馆(10分)
是融知识性、观赏性、**性于一体,能集中向游人展示地质遗迹,宣传普及地质科学知识,并可进行休息**。公园主馆展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00m2)、展出内容和形式要与地质公园主题相匹配,并符合游客要求。要经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开馆要求。博物馆解说员的讲解要针对普通游客,既有科学内涵又通俗易懂。
3.地质公园科普馆(厅)(5分)
应用现代化多媒体技术,向游客充分展现公园地质特点,可以融进博物馆内,也可以单独建设,要保证一定座位(原则不少于80个),达到接待游客要求。
4.景点(景物)解说牌(10分)
应在有代表性和典型的地质遗迹景点(景物)旁设立科学解说牌,位置设置合理,帮助游人实地了解地学科普知识;内容上要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数量上应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数量不少于50块,有多个独立园区的每个独立园区不少于30块;解说牌和字迹应保持清晰完整。
5.导引标志(5分)
是引导游人进入公园的重要设置,在通向公园的主要道路上应设置一定数量(多于3块)的,能清楚准确引导游人进入公园的引导牌。引导牌应标明地质公园位置和内容,风格和式样应统一。
6.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和科考、科普旅行路线。(5分)
要按照《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编制出简明清晰、直观且符合出版要求的科学导游图,列入出版;选择园区内具有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景观和人文景观设置科考、科普旅行路线。
三、地质公园科学研究与科普活动(15分)
1.科学研究工作(7分)
地质公园要制订公园内地学研究和近期(3—5年)行动,落实研究经费,并已开展了1项以上的研究项目。
2.科学普及活动(8分)地质公园已制订有地学科学普及活动规划及近期(3-5年)活动方案,并已经开展了相关科普活动;已结核本公园地质遗迹特色编制了“地质公园丛书”等地学科普读物(图、书、电子光盘),并出版发行;制作了用于科普的地质标本和地质公园纪念品。
四、地质公园管理与信息化建设(15分)
1.组织机构(5分)
应当建立完善的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由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正式批准,具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部门设置分工科学合理。
2.人员配置(5分)
地质公园要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并配备或长期聘用地学专业人员(3—5人),应配备地学专职导游员。
3.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5分)
初步建立地质公园数据库和监控系统;已建立了独立的地质公园网站,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更新。
好了,今天关于“地质公园管理制度”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地质公园管理制度”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